事项名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
事项依据

1.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建物〔2009〕836号

2.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标准》的通知 京建发〔2010〕272号

3.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朝房物〔2009〕32号

办理时限 十个工作日;应急项目二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受理方式 网上填报,书面受理
办理地址和电话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南56号 010-64186061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5:00
办理条件 符合《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20条至第32条的规定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流程图
申报材料 符合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表中规定的申请要件
新闻公告

系统于2015年7月13日正式上线!

朝阳房管局地址
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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